为突出事业单位监管成效,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力度,寒亭区委编办不断探索实践,总结经验,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改进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设计,力求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更贴实际,更易操作,更具力度。
一是调整考核指标设置。坚持精细化、专门化考核思路,不使用单一化考核指标,将考核指标调整为由党的建设、业务工作、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和服务满意度指标构成。与去年相比,考核指标体系减少了管理运行,将创新创优指标纳入到业务工作指标当中,服务满意度指标中增加了“两代表一委员”评价,从而确保考核指标充分体现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和公益服务水平。
二是调整党的建设指标分值。坚持党建引领作用,加大党的建设考核力度。将考核指标中党的建设指标占10分加大为改占20分,考核分“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其中“好”不超过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50%,其他等级据实确定。
三是调整服务对象评价方式。往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只对学校和医院进行服务对象评价,由教育和卫健系统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和医院进行服务对象评价。今年结合区内的实际情况,将所有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服务对象评价,对于学校、医院等专业性强的事业单位委托举办单位自行组织服务对象评价,其余事业单位依托政务服务热线中心进行电话访问,确定各单位服务满意度情况。
四是调整业务工作指标考核方式。业务工作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数量实行定量考核;对完成质量实行定性考核,分别从任务量、贡献度、创新性三方面确定业务工作考核系数,计算业务工作考核成绩。考核系数分1、0.95、0.9三个等级,其中“1”等级不超过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50%,其他等级据实确定。
五是调整考核等级确定情形。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中增加了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情形。事业单位无“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情形,且存在当年度被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给予记功奖励或单独通报表彰或者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重大贡献,区委、区政府认为应予“一票肯定”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所在专业考核委员会优秀等次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