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统筹性和规范性,寒亭区委编办在通过严把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确保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精准投放”。
一、充分调研论证。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以规范的报告,充足的理由向区委编办申请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后,先由承办业务科室综合运用“事由分析法、现状调查法、横向比对法、综合评估法”对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整个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充分的评估判断,形成办理意见。
二、规范运作程序。所有机构编制事项的办理,均严格执行“研究—核准—审批—备案”的运作程序。一是将办理意见提交区委编办室务会研究,并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区委编办办理意见经区委编委成员审议、修改并原则同意后,按照会议确定意见及规定程序和“一支笔”签字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审批文件印发后,同步要求部门文件下发3个月内,将落实情况报区委编办备案。
三、加强跟踪问效。跟踪问效一般在机构编制事项公布实施6个月至12月内组织实施;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查看工作现场等方式,深入部门单位,了解掌握落实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方面内容。对机构设置规定执行不严格、职责履行或业务开展不到位、运行机制不理顺的单位,责令在6个月之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视情对机构事项予以撤销或收回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