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委编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意识,按照“贯穿一条主线、抓实两个关口、强化三项建设”的思路,切实增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科学规范管理和依法依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
一是坚持贯穿“编制就是法治”的主线,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牵头抓、其他科室相配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编办发展规划,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全区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及编办全体同志参与培训,全面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编制就是法治”意识。
二是严格抓好两个关口,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从严把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关,制定《潍坊市寒亭区行政机构编制事项论证细则(试行)》《寒亭区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备案办法》等,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过程控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机构编制事项申报及审批程序。从严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关,用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维护更新各项数据信息,避免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研究提出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的建议,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是持续强化“三项”建设,助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水平提升。强化机构保障,优化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设置,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结构优化的内部组织体系,充实加强司法局依法治区、行政复议、执法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力量,更好发挥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强化法治约束,全面推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对人社局、水利局等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了发放一封《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告知信》、一本《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册》、一张部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一览表和一份部门“三定”规定或相关文件的“四个一”函告制,有效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意识。强化多方联动,坚决查处“条条干预”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同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