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编办颁发首张民办学校法人证书
作者:htbb | 日期:2016/12/8 | 浏览量:1352
近日,潍坊市寒亭区编办为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华小学颁发寒亭区第一张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华小学成为寒亭区第一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也是潍坊市首家县级民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家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具有国有资产成分、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机构既可以“官办”也可以“民办”。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寒亭区编办依法为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华小学进行了登记。
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华小学由潍坊市通达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举办,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利用部分国有资产举办,按照非营利性规则、面向社会提供小学义务教育公益服务。该小学是潍坊市首家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的民办公益机构,登记后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马艳妮)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家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具有国有资产成分、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机构既可以“官办”也可以“民办”。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寒亭区编办依法为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华小学进行了登记。
潍坊经济开发区文华小学由潍坊市通达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举办,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利用部分国有资产举办,按照非营利性规则、面向社会提供小学义务教育公益服务。该小学是潍坊市首家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的民办公益机构,登记后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马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