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编办[2012]10号
关于开展街道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根据潍坊市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潍编[2012]19号)要求,为检验我区街道机构改革成效,巩固改革成果,经研究,决定对街道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主要目的
全面检查市委、市政府批复的《寒亭区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潍委[2010]153号)贯彻落实情况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查找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进行整改,不断加以完善创新,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为深化改革奠定基础;创新和完善镇街机构编制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和公示制,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区委、区政府批复的各街道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
(二)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理顺条块关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1、各街道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强化社会管理、推动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2、各街道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方面的落实情况。
3、各街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4、各街道落实考核评价体系及考评机制情况,对派驻街道机构的管理情况。
5、街道、村二级便民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
(三)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的职责、名称、规格是否符合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内设机构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分工不明确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2、人员编制情况。行政、事业编制总数,实有人员情况。事业机构人员定岗落实情况。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职数配备及其他科级干部配备情况。是否认真执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的领导职数,有无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
(四)街道事业站所改革落实情况,街道事业单位职责界定、管理体制及运转情况;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
三、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采取自查自评与督查调研相结合,以部门自查自评为主,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自评阶段。各街道开展自查自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底完成。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道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结合改革实际情况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区编委办公室,同时电子版传至htjgbz@126.com。自查自评报告要内容翔实,重点总结创新体制机制、落实部门责任、下放权力、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尽量用数据和实例说明有关情况。
二是督查调研阶段。6月10日前完成。区编办组织调研评估组到街道进行实地评估,现场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对各街道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评估,是落实中央和省、市改革精神,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评估结果将纳入对街道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中,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做好评估工作。在自查自评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编办联系。
联系电话:7251768
寒亭区机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