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办发〔2011〕37号
中共寒亭区委办公室
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寒亭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
通 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开发区党工委(党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5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寒亭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现将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石铭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陈洪君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京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牟连民 区编办副主任
万庆伟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张晓彬 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马庆德 区外国专家局局长
王晓香 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正科级纪律检查员、区审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区属事业单位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审理事业单位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编办,陈洪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寒亭区委办公室
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